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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按家庭征个税正进行技术准备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5-04-29 浏览次数:55
  3月22日,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《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》。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分中,两会上为各方所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并未出现其中。不过,这并不意味着以“家庭征收”为核心的个税改革工作停滞。记者获悉,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,为“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”改革做好技术准备。而在此之前,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,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。
  
  需多个部门实现信息共享
  
  地税个人信息全国联网是“家庭综合征收改革”的前提条件。继全国主要城市个人住房信息、公积金信息、保障性住房信息相继启动联网工作之后,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的联网工作也有望于2012年全面启动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,他表示,“目前阶段个税改革已经不是税制的问题,而是一个技术问题。”在此之前,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征收,实行的是“收入属地征税”的征缴方式。而“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计征”,则是以家庭为单位,将家庭成员收入加总后,统一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  
  由此,中国大量“人户分离”、“异地收入”带来的问题就开始出现。即在“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个人所得税”的征收方式下,如何将身处不同地区的家庭成员的收入信息完成加总一并计税,就成为了最关键的技术问题。而实行地税个人信息全国联网是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最为现实的途径。
  
  部分城市已具备试点条件
  
  个税改革不能全面铺开,但可以在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地区启动个税改革试点。尽管目前个税“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计税”改革尚在技术准备阶段,但在绝大部分专家学者看来,已经有部分城市具备进行试点的条件。
  
  国务院参事、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,2004年、2005年的时候,北京个税信息已经覆盖了大多数的工薪阶层,已经具备了上述综合税制的实施,如果能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完善,在一些基础信息汇集比较齐全的地方,比如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广东、苏州等城市开展试点综合税制,那么有这些经验,个税综合税制改革会更简单。但是刘桓也表示,虽然这些城市具备了试点的条件,但是综合改革目前仍尚未启动,可能还需要国家立法部门、财政部和地方法规的约束,才能进一步实施。
  
  专家建议起征点三年自动调一次
  
  个税起征点不能频繁调整,需要建立动态优化的新方案。对于个税改革,两会期间代表、委员纷纷提议提高现在的起征点,这也成为老百姓热议的一项改革。
  
  刘桓也认为,纠缠个税起征点的意义不大,“个税起征点可以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物价指数挂钩,并且每三年自动调整一次。这样的常规性调整不用像现在这样兴师动众,可以用相关程序固化下来,比如人大常委会通过就可以调整。”刘桓还补充道,个税和国家统计局的物价指数挂钩后,物价高了可以不征税,只有采用科学的办法,才能真正做到让老百姓的负担随着物价的上涨有所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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